北京市教委昨天下发《2018年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确定2018年市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总数为22255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12617人、高职(专科)招生计划9638人。
通知要求,各市属高校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分析预测,严格执行脱产、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按照“不再扩大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考助学的面授教育规模”的要求,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同时,要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特别是大学后继续教育和高层次岗位培训。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要根据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本校办学条件,加快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不断提高成人学历教育的培养质量。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培训等各种形式的非学历继续教育,不断拓展为社会教育服务的渠道。
普通高校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与学校举办的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等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统筹安排、综合利用学校各项办学条件,确保必要的办学条件,特别是专任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普通高校不得安排脱产形式招生计划。
市教委表示,将加大对高校办学条件的监测和审核力度,对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将在高等教育计划安排等方面给予适当限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重点查处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通过减少培养环节降低培养成本进行生源竞争等行为。
按照要求,各市属高校要严禁任何形式的“超前班”;严禁以“联合办学”等名义将招生计划投放到低层次学校和非高等学历教育机构。对在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中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的单位,市教委将按照暂停招生或限制招生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牛伟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