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个街道都将建养老照护中心
社会力量办护理站可获无偿用地等优惠 19所医疗结构转型康复护理
记者从今天(23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了解到,今后,养老服务机构不仅将具备医疗服务能力,还将辐射周边,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护理和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在2020年之前,每个街道或者是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具有基础养老和社区居住养老功能的街乡镇养老照护中心。
养老将以“居家为基础”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副市长王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资源产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促进、预防保健、慢病防控、急危重症救治、中期照护、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服务。要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加强部门协调,充分发挥市老龄委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卫生健康、民政、发展改革、人力社保、财政、教委、经信等部门力量,进一步完善价格、财政投入、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和人力资源培育等政策。进一步明确政府基本职责定位,厘清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方责任。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充分发挥市场及家庭的作用,重点保障高龄、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健康服务。
开设家庭病床提高上门服务
“从服务供给上看,全市目前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床位有6000余张,从2013年起至2017年全市开设家庭病床数3000余张,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陈永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
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机构数量不足如何破解?对此,王宁表示,要靠市、区两级联动,盘活养老及医疗存量,发挥区级优势,结合实际多渠道增加居家养老健康服务资源。其中,推动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向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机构转型,或增加相应服务资源。同时,医疗机构通过开设家庭病床,逐步提高居家上门医疗服务能力。
另一方面,养老机构也要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发挥辐射居家医疗护理作用,在做好入住老年人健康服务基础上,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加强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合作,通过协议合作、巡诊和远程诊疗等多种方式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
社会力量办护理站有优惠
通过无偿提供用地等优惠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居家养老健康服务机构,结合养老服务驿站建设,为社会力量办护理站提供免费场地,减轻企业负担,鼓励驿站提供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形成举办主体多元、服务形式多样的体系格局。
为医护人员提供医责险
上门医疗省去了患者跑医院的麻烦,但是居家上门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上门医疗服务还存在医护人员人身安全风险等等问题。在谈到如何确保医疗服务安全时,王宁指出,卫生健康委做好业务培训,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确保服务质量。为医护人员提供医责险等保险措施,并发挥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力量,陪同上门人员参与患者评估。
建立医养结合师资培训队伍
在打造师资队伍方面,王宁表示,要利用北京优质医疗资源,建立市级医养结合相关师资队伍,负责对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教学、培训,重点针对老年医学科、肿瘤科、全科医师以及护理员,普及老年医疗理念、知识及技能,提高相关医护人员及护理员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在培养从业人员方面,王宁表示,重点培养目前缺口较大的医师、护士、药师及护理员,利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资源,加强相关学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同时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多部门合作,通过增设相关课程,对从事医养结合的护理员队伍及服务老年人的家政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提高护理技能。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报告还指出,要通过互联网+新技术应用,支撑老年人获得及时、优质、便利的诊疗和健康服务,主要健康信息逐步实现实时伴随个人终生。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内外相关健康信息协同,逐步实现政府、医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家庭之间的区域协同服务。并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电子围栏、应急报警等功能,提升安全保障。
在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试点区长期护理保险和老年健康商业保险制度,加大推广力度,全面推进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市人大建议:
赡养人探亲休假应有保障
记者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聚焦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年初,成立了由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组成的调研组,采取自主调研和集中调研两种方式,深入东城、朝阳、丰台、石景山、怀柔等区实地了解情况。调研共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301条,并向市政府反馈。
在今天上午的会议上,市人大内司委认为,老年人家庭支持方面,要重点做好家庭保健员培养、居家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培训和赡养人探亲休假保障等工作。在提升社区服务上,要完善各类服务机构开展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项目类别、定价机制、服务标准及风险评估保障制度,研究制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激励机制,特别是偏远山区和农村医护人员队伍建设与待遇保障政策。
市人大内司委还提出,要完善老年人支付体系,在子女尽赡养义务和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建立以长期护理保险为支撑,以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重点人群兜底保障制度为补充,具有本市特点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以政策性和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基本社会保障的补充,整合政府各类补贴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稳定、可预期的长期护理保障支持。
专题询问
医养衔接不到位?
19所医疗结构转型康复护理
陈永委员第一个按键发起询问。“前一段调研当中发现医养衔接不是特别到位,存在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的现象。”医养结合力度明显不够,老龄委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如何能够更有效地推进医养结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雷海潮在回答询问时表示,在市级层面已经建立了市老龄委,经过扩充,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已经达到了55家。同时,也要求有关区仿照市级这一做法。此外,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老龄委办公室的职责已经调整到市卫生健康委,现在正在向编办提出“三定”方案,建议设立相应的内设机构,来履行这方面的职责。
雷海潮提出,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增医疗服务机构的医养结合功能。目前,医疗机构的功能还是以医疗救助、医疗救护为主,服务对象主要是得了疾病的病人,对于老龄人群的日常慢性病,特别是康复方面的需求,照顾的精力还是有欠缺的地方。最近几年,正在和市财政局一起推动部分医疗机构向康复机构转型,加强康养功能方面的力度。目前,已经推动19所机构从原来传统意义上的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和护理型机构。19所机构转型成功之后,将为全市增加大概2000张床位左右的服务能力。
中心城区养老服务机构欠缺?
2020年前每个街道至少建一所养老照护中心
郝志兰委员提出,通过调研了解到,目前有些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型床位缺失,失能失智的老人照顾能力不足,安宁疗养和临终关怀的机构不够,特别是城中心缺少空间,而农村敬老院的床位闲置,护理院也少,养老的基本公共服务匮乏。能否通过疏解整治促提升,利用一些腾退空间用于建设养老的设施和医疗服务设施?
对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总工程师丁晓表示,从空间上来说,中心城区准备用多种方式来增加养老用地的供应,补足养老用地的短缺。例如,优先利用疏解腾退后的可利用空间和闲置资源;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按用地改造和新增;鼓励用现在富余的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新增;鼓励社会利用闲置的用房进行改造新增;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养老服务。在2020年之前,每个街道或者是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具有基础养老和社区居住养老功能的街乡镇养老照护中心。
“下一步,市相关部门和区政府将加紧建立资源台账,编制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方案,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丁晓表示,在首都功能核心区,鼓励工业、仓储、批发市场等用地调整为养老设施。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外的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多点和一区,均鼓励各类用地调整为养老设施。
市发改委副主任王强随后补充说,发改委在新批的项目里,没有内设医疗服务机构的,必须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邻或者是相应的医院紧邻。改造现有所有的养老机构,必须有80%以上床位的护养功能,或者是2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要内配医疗机构。目前,六家市级的养老机构已经全部建成,全部具有内设医疗功能。16家区级养老机构目前为止在各区的努力下,有10家已经整体运行了,还有6家在努力的过程中,按照要求必须内设医疗功能。
养老服务驿站定位不准?
全市将推广养老驿站全程监控
市人大代表郑红强表示,在调研当中发现养老服务驿站的运营当中有一些运行得比较好,有的则定位需求不太准,经营不善,服务能力也有不足,无法有效地满足居民的需求。
对此,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到2018年,全市建设了68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其中450家是城区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目前,民政部门正在和规划相关部门讨论,在老旧小区当中,不再以独立占地来供地,而是在主体建筑当中划出相应的区域专门作为居家养老的服务用所。
谈到养老驿站如何监管问题时,李红兵表示,东城区已经全面实施了驿站服务流量的全程监控,通过养老助残卡采集老年人获取服务的过程数据进行过程监控,这项工作正在全市进行推广。同时,北京市养老服务驿站的服务质量的星级评定办法正在编制,细则在12月底就可以出来。
李红兵同时透露,包括通则、助餐服务等在内的七项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草案,有望在今年年底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上门医疗服务定价低?
推进第二轮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丛骆骆提出现行的上门医疗服务存在定价低、风险高、成本高以及医疗服务价格机制不合理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4月,北京市就435项基本卫生服务做了价格调整,比如医生上门的出诊费,改革前是20至40元,调整后允许在相应的医事服务费基础上上浮30%,最高是104元。
本市还将继续研究推进第二轮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逐步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和服务项目比价关系。本报记者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