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2日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北京市审计局局长马兰霞作了《关于北京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针对2017年审计查出的问题,504个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96%。
58件线索移送公安纪检
报告称,本次审计共出具审计报告207份,下达审计决定45份。已将骗取征收补偿款、违规占用国有资源等58件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依法移送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对私存私放资金问题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
同时,督促各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共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202份,实行“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制度,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五方面问题、共504个具体整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总体看,审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8年9月底,504个具体整改事项中,有483个已经得到整改,审计整改率96%。其余4%、21个事项相关部门已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间和具体措施,正在持续推进。
各相关区、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收回资金、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共39.18亿元;能够按金额计量的问题整改率达到97%。已制定完善加强市级预算管理、交通管理和扶贫协作等制度7项,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255项;共对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针对基层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对“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完善了12项内部管理规定,收回多报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5万元,并对两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2户补缴公租房租金
针对部分棚户区改造对象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市审计局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审计期间,两个区已追回被骗取的补偿款156万元。1个区将在项目总成本列支的被骗取的拆迁补偿款341.29万元,暂时调整计入项目管理费,同时由项目实施主体与拆迁公司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追讨。
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区已将未及时发放的农村危房补助资金1127.86万元及时发放;将挪用的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84.63万元全部予以归还。
针对部分公租房管理不到位问题,马兰霞表示,其中,183套公租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欠缴租金问题,已有22户家庭补缴了房屋租金,其余欠缴情况已向法院提起诉讼。8个公租房项目未按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问题,1个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存在纠纷,影响了竣工备案,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1个项目已于2018年5月竣工验收;其余6个项目已制定限期整改方案。
养老建设闲置资金上缴
针对部分养老建设资助资金闲置问题。目前,2595.79万元闲置资金已全部上缴市财政。此外,3个区财政局已将以前年度社会救助专项资金1115.11万元拨付至区民政局,1个区财政局将结余资金18.13万元予以收回。
有偿错时停车将出指导意见
针对重大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方面,报告称,市交通委完善修订《北京市路侧停车管理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将不执行电子收费等行为纳入终止协议的情形。起草了《关于促进本市停车资源有偿错时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初稿)》,规范停车登记管理、收费,明确北京市实施共享停车,确定共享停车的范围。
针对拆除违法建设或进行棚户区改造后,建筑垃圾堆放在拆除现场未及时清运的问题,朝阳区在孙河乡和东坝乡引入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生产线,目前均已投入使用,年处理总量可达140万吨。海淀区在四季青建立了小型模块化建筑垃圾处理设施。
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在审议中提出,后续整改完成情况应当于2019年6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