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有企业的资产盘子究竟有多大?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到底掌管着多少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家底儿11月22日第一次以综合报告的形式出现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从2018年起,国有资产账单公开将成为本市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内容之一,使国有资产“走在阳光下”。
综合报告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812亿元
11月22日上午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本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本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
本市国有资产的“家底儿”究竟有多厚?《综合报告》披露,截至2017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4185亿元,负债总额42541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4614亿元;本市控股及参股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为57080亿元,负债总额52926亿元,所有者权益4154亿元,本市国有资本约占总股本的三分之一;截至2017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812亿元,负债总额2323亿元,净资产7489亿元;全市国有土地316063公顷,已查明矿产储量并编入《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固体矿产67种,国有林场实有林地面积65947公顷,2017年全市平均降水量为592毫米,形成水资源总量29.77亿立方米,全市大中型水库2017年末蓄水总量27.75亿立方米。
《综合报告》中称,市属国有企业承担了首都几乎全部的公共交通服务、70%的城市供水、96%的污水处理、95%的燃气供应和60%的垃圾处理。
“这份《综合报告》在内容上实现了全口径、全覆盖、全方位,是本市第一本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账。”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吴素芳告诉记者,《综合报告》的编制从实际出发,并对标国务院综合报告,统计了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全面反映了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今年的报告是基于市级各部门、各区主管部门提供的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数据编制形成的,以后将逐步扩大报告范围,充实报告内容”。
专项报告
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为57080亿元
《金融专项报告》聚焦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17年末,本市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为57080亿元,负债总额52926亿元,所有者权益4154亿元。从行业结构看,银行类占比最大,截至2017年末,在本市国有金融资本中,银行类企业资产总额、国有资本、本市国有资本分别占99%、75%、66%。
《金融专项报告》称,总体来看,本市地方金融企业能够落实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要求,整体风险水平控制在监管标准范围内,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以财政部布置的2017年金融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为基础,市财政局汇总统计了银行类等本市地方金融企业的资产总量和布局情况,初步摸清了重点地方金融企业的家底儿,为全面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打下良好基础。”吴素芳表示,《金融专项报告》提出,北京市下一步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初步思路,以更好地发挥其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进金融改革开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重要作用,为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意义
提高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能力
“这是本市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要求的重要改革举措,是首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吴素芳介绍,2018年7月,市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决定自2018年起,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的综合报告,以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专项报告。综合报告每年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届末年份作口头报告。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一至两个专项报告的口头报告。
“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对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提高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实现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使国有资产更好发挥效益、造福人民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
全面摸清国有金融资本底数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伯旭建议,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提升质量和效益。研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体系。进一步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化体系。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理顺职责权限。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上缴的机制,确保应缴尽缴。全面摸清国有金融资本底数,应在2019年提交的国有资产综合报告中反映相关情况。
完善国有金融企业风险分析等工作,加强金融风险预测研判,健全不良资产的处置机制。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引导国有金融资本向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集聚。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文化金融,支持北京科技创新发展和文化中心建设。
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建立查出问题整改问责的长效机制。加快国有资产信息平台建设并纳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