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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由2298项精简至1121项

时间:2018-11-23

北京市政府审改办日前正式印发《关于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通过精简和优化办理方式,本市市级审批服务事项正式由2298项减少至1121项,精简后的事项目录已经在首都之窗公布。记者注意到,这是本市首次正式以新机构名义公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取消88项审批服务

为方便市民办事,近年来,北京市不断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迄今已分13批次精简上千项行政审批事项。10月,市政府审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市级全部事项进行地毯式梳理,研究进一步精简和优化的方案。

最终,此次精简涉及本市60个市级部门和单位。通过直接取消、整合、简化办理方式、实行单列等方式,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由2298项减少至1121项,精简率约51%。

88项审批服务直接取消,比如市教委的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新专业备案、北京地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转学确认;市公安局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年度审核、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补贴个人信息变更等。

对112项“零办件”和7项列入北京市禁限目录的事项实行单列,如病残儿医学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等。

上千项审批事项被整合

对于部门之间能够采取“一个部门统一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受理部门发证”的方式办理或可以由一个部门牵头受理,通过政府内部推送信息等方式办理的事项,予以整合。这部分主要由16项精简至3项,比如原来由6个部门分别实施的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8个事项,此次整合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到住建委一个部门办理。

对于部门内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相近,能够采取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方式办理的事项,也予以整合。1176个审批服务事项被精简至351项,比如市人力社保局经办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类审批共有12项,包括单位委托存档管理服务、档案查阅服务、个人信息变更服务等不同类别,整合后变成1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批准等62项简化优化办理方式,具体措施包括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等。

精简材料压缩时限方便市民

北京市级机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记者注意到,此次精简后的1121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也正式以新机构名义对外公布,比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均已是改革后的机构。

这些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主要涉及54个单位,包括49个市级机构,5家企业。精简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还剩134项,为各部门最多。其次为市交通委,共107项审批服务事项。

精简后的事项大多涉及民生领域。比如市教委的26个事项中,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教师资格认定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等仍需行政许可。比如市公安局的36项事项中,涉及出入境、办理户口等市民关注的问题。

“我们这次公布了上千个事项,可以让企业、群众办事时有据可查、可依。”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整合办事事项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同时把重点放在优化办理流程上,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未来,部分事项有望一张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办理,让企业、群众办事时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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