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国控烟协会召开座谈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公共场所控烟部分提出修改建议。31名专家呼吁,应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修改为“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
目前,我国慢病流行形势严峻,吸烟是导致诸多慢病的共同危险因素,我国成人吸烟率为27%,7.4亿人每天饱受二手烟危害。“草案二次审议稿”专门设置有关控烟的条款,涵盖了公共场所控烟、宣传教育、价格税收调控、烟盒包装印制警示等控烟措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控烟工作的高度重视。会上,来自公共卫生、医学、法律、高校、控烟等方面的31名专家学者,各抒己见。多名专家一致提议,“草案二次审议稿”关于控烟条款的表述,应更加具体和完善,我国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应按照《公约》要求,积极推进国家层面控烟立法,建议将“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修改为“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控’与‘禁’一字之差,彰显了国家控烟履约和保护人民健康的责任担当,也便于在实施中操作执行。”专家表示。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廖文科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中“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这一条进行修改,要将公共场所具体化,明确为“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既便于操作和监督,也彰显了我国履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