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4日电 (记者 尹力)监察对象人数从21万增加到77.1万,12项调查措施全部使用,2017年共追回外逃人员32人……作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北京于近日交出一份改革答卷。
据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北京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中央确定的三个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地区之一,经过准备成立、转隶组建、融合磨合三个阶段,北京全面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自改革后,北京现已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市的监察对象达到77.1万人,较改革前增加了56万人。
根据监察体制改革方案,曾经隶属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指挥中心、举报中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整体转隶到北京市监委。
一个数据能初步体现融合的效果:2017年北京共追回外逃人员32人,是2016年全年的2倍。
自试点以来,北京市区两级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委书记批准立案及纪律处分件次明显增长,问责数量大幅提升,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
在改革中,北京市监委从内部权力制衡做起,明确权责边界,领导分工实行监督、审查、审理、案管“4个环节”分离。
以留置取代过去的“两规”措施,是监察体制改革中备受关注的一大热点。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刘永强表示,在执行过程中,北京用好包括留置在内的12项调查权,也对留置审慎使用,同时构筑了规范内部运行和纪法衔接的制度体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