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3日电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不是简单地造一个新城,而是要打造一个不一样的和谐宜居之城。它要与河北雄安新区错位发展,推动中心城区符合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企业总部等向城市副中心搬迁,建设国际化现代商务区;要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不搞大规模房地产开发。
《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2018年12月27日获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2019年1月3日该批复公布并披露了以上内容。
批复指出,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不是简单地造一个新城,而是要打造一个不一样的和谐宜居之城。要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
北京城市副中心将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建筑规模。以舒适宜居为标准,将城市副中心人口密度控制在0.9万人/平方公里以内。到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0平方公里左右。副中心将以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为主导功能,形成配套完善的城市综合功能;通过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带动中心城区包括学校、医院等其他相关功能和人口疏解。
批复指出,北京城市副中心要与河北雄安新区错位发展,推动中心城区符合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企业总部等向城市副中心搬迁,建设国际化现代商务区;要把副中心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批复指出,要实现通州区与河北省廊坊北三县地区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促进协同发展。要强化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坚决遏制贴边发展和无序蔓延。
批复提出,未来要将城市副中心建设成为没有“城市病”的城区,推进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住有所居,强化组团中心和家园中心建设,就近满足居民的工作、生活需求,提高本地就业率,实现职住平衡发展。
批复指出,必须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