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城市副中心控规》)批复公布。
根据批复,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155平方公里,加上拓展区覆盖通州全区约906平方公里。另外,将以舒适宜居为标准,将城市副中心人口密度控制在0.9万人/平方公里以内。
看点1
要打造不一样的和谐宜居之城
批复同意《城市副中心控规》,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于以最先进的理念、最高的标准、最好的质量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批复指出,《城市副中心控规》有许多创新,对于全国其他大城市新区建设具有示范作用。
批复要求,要坚持高质量发展,把城市副中心打造成北京的重要一翼。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城市副中心建设不是简单地造一个新城,而是要打造一个不一样的和谐宜居之城。要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努力创造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城市副中心质量”。
要处理好与河北雄安新区的关系,做到各有分工、互为促进。要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使城市副中心成为首都一个新地标。
看点2
严格控制人口、用地和建筑规模
根据批复,副中心将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多组团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城市布局,形成“一带、一轴、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批复要求,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155平方公里,加上拓展区覆盖通州全区约906平方公里。以舒适宜居为标准,将城市副中心人口密度控制在0.9万人/平方公里以内。到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0平方公里左右。
副中心要建设未来没有“城市病”的城区。坚持公交优先、绿色出行,构建舒适便捷的小街区、密路网的道路体系,加强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之间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交通环境。
将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住有所居,强化组团中心和家园中心建设,就近满足居民的工作、生活需求,提高本地就业率,实现职住平衡发展。推进老城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实现新老城区深度融合,为老城区复兴注入新活力。
看点3
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为主导
批复提出,北京城市副中心要有序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疏解。城市副中心以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为主导功能,形成配套完善的城市综合功能。
通过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带动中心城区包括学校、医院等其他相关功能和人口疏解;充分发挥新两翼的疏解承接作用,与河北雄安新区错位发展,推动中心城区符合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企业总部等向城市副中心搬迁,建设国际化现代商务区;依托大运河文化带等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和旅游新窗口;积极承接吸纳中心城区创新资源,并加强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提高城市副中心综合实力,使城市建设发展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文化方面,批复要求,副中心要深化“一河三城、一道多点”整体保护格局,构筑全面覆盖、亘古及今的历史文化传承体系,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营造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人文环境,建设古今同辉的人文城市。
看点4
与廊坊北三县实现“四个统一”
批复强调,要推动城市副中心与河北省廊坊北三县地区协同发展,实现通州区与河北省廊坊北三县地区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促进协同发展。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及合作共建等方式,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向河北省廊坊北三县地区延伸布局,共同建设潮白河流域大尺度生态绿洲。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控制引导机制,强化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坚决遏制贴边发展和无序蔓延。
尊重市场规律和市民要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有立有破、有管有放,为市场主体和市民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批复强调,《城市副中心控规》是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的基本依据,必须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以赴把城市副中心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使之成为新时代城市建设发展的典范,成为新时代的精品城市。《城市副中心控规》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