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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观察:探索绿色协同用好“城市矿产”

时间:2019-01-04

京津冀三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大规模“退役”潮正在袭来,这些笨重的废旧电池该如何处置?日前,三地政府联合发布了《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规范有序、合理高效且可持续发展的回收利用体系,这无疑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

放眼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迅猛。犹记十年前,大多数人还将新能源汽车视为稀罕物;而如今,带着绿色号牌的新能源车,早已驶入寻常百姓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32.6万辆,约占全国的21.3%;而北京的新能源车保有量更位居全国第一。新能源汽车在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被寄予厚望,进一步大力推广势在必行。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废旧电池回收问题,刻不容缓。

众所周知,如若废旧动力电池处置不当,不仅存在巨大的环境与安全隐患,还会造成宝贵资源的浪费。动力电池含有多种贵金属,被形象地比喻为“城市矿产”,回收利用其中的镍、钴及稀有金属,可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也能有效降低动力电池的污染风险。据预测,2019年“退役”的废旧动力电池将达6483吨,2020年将增至10446吨,甚至有人称此为“风口已来”。

前景虽然广阔,但电池回收现状却难言乐观。当下,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刚刚起步,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要求和严格的监管执法,整个行业尚处于野蛮生长状态。大量报废电池皆是“价高者得”,未能流入合法回收渠道,实际处理方式令人担忧,甚至许多电池被小作坊和黑心商人回收处理牟取暴利。很明显,解决回收问题,不能仅靠市场之手。且看国外的成熟经验,在德国,政府立法回收,生产者承担主要责任;在美国,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则通过制定环境保护标准对其约束管理。这提醒着,搭建电池回收路径,尤需政府牵头。

近年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政策法规,为动力电池回收提供规范。而此次的试点实施方案,又为京津冀地区的电池回收提供了更加详细的路线图。新能源汽车风头正盛,期待三地抓住机遇、大胆探索,率先形成新能源电池回收的顺畅路径,让“绿色协同”更加紧密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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