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新闻1月30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破产法庭30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这是继深圳之后全国成立的第二家破产法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新成立的北京破产法庭主要审理公司强制清算、企业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案件协调以及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负责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培训工作,协助推进破产审判配套工作机制的健全完善,以及加强破产领域国内外司法交流合作等。管辖范围包括审理北京市辖区内市级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等。
目前,北京破产法庭设有三个工作室、四个诉讼服务中心、五个法庭和六个审判辅助场所,实现了机构、审判及办公场所独立。北京破产法庭法官团队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83%,平均年龄40岁,平均审判年限12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 在致辞时指出,成立北京破产法庭是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要以成立北京破产法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首都破产审判工作,切实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努力探索北京特色的破产法实施样本,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北京市一中院院长吴在存回顾总结了该院破产审判的工作成效和经验亮点:2016年,北京一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后,共受理各类案件310件、审结251件,受理审查及审结案件数均超过此前八年破产案件收结案总数。该庭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建立全国首个破产领域京津冀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成功审理全国首例“两网”公司破产重整案,发布北京法院首份《破产审判白皮书》,实现了一中院破产审判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吴在存还明确提出了今后北京破产法庭的重点工作。他指出,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推进首都破产审判工作,加快形成破产审判的北京经验,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破产财产变现能力,通过信息化竞争方式处置破产财产,最大程度实现各方利益共赢。同时,还要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破产法理念和通行规则,妥善审理涉及境外因素的跨境破产案件,提高中国破产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