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各级法院自2018年12月20日起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864件,执行到位1.74亿元(人民币,下同);各级法院依法采取各项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对3445人次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越在“北京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新闻通报会”上透露了以上信息。他说,此次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涉及民众生存生活案件的执行力度。
北京各级法院坚持并完善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的“三优先”制度,保障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畅通无阻。2019年春节前,全市法院共开展10次集中发款活动,向57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1271万余元,让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高高兴兴回家团聚。在执结涉民生案件中,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781件,执行到位3198万元。
朝阳、海淀、丰台、昌平、平谷等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借助银行、国土、车管等协助部门的资源优势,深入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房产车辆等财产。
北京各级法院依法采取各项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对3445人次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将1594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14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对53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与此同时,北京各级法院还积极拓宽救助渠道,针对部分“执行不能”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条件困难的情况,探索引入救助协会等第三方救助机构,实现财政拨款、社会慈善资金等互助互补,形成多元化的执行救助模式,共对128人采取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额302万元。
杨越表示,全市法院将努力让民众感受到依法执行的力度、内外联动的深度和司法为民的温度,完善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各项机制,积极回应民众对公平正义的关切,进一步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