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来自交管部门的统计发现,“乱并道”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从河北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分中心获悉,近一段时期,该中心每月处理轻微事故600多起,其中“乱并道”导致的磕碰剐蹭事故就有360余起,占总事故起数的六成以上。
据交警介绍,“乱并道”致交通事故主要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临近路口发现占错车道,驾驶人急于向相邻车道并道导致事故发生,例如某车想直行,但行至路口时突然发现自己所占第二车道也为左转车道,只能向右侧并道,如果当时正常车道车辆较多或车速较快,就极易引发剐蹭事故,特别是行至路口时交通分道线一般都为实线,轧越实线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此时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将错就错”,待左转弯后再另行修正自己的行车路线。第二种,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正常并道,但在并道过程中没有确保安全,在侧后方有车辆的时候突然并道,或者是并道不打转向灯,导致后方车辆来不及避让酿事故。在这种正常并道的情形下,首先应当先打转向灯,在确认侧后方车辆有足够安全距离或减速后再并道。第三种,开斗气车乱并道别车现象,这种现象在快处中心处理过的事故当中属于极少数,双方当事人因驾车中的一些摩擦就升级到追逐竞驶、乱并道互相别车,这种行为轻者造成交通事故双方受损,情节恶劣的甚至危及公共安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4月,本市就发生过一起两名公交司机为报复泄愤,不计后果,以强行变道、故意加速等方式,造成两公交车受损、部分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目前,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二被告有期徒刑三年半。
交警提醒,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一般情况下,都是“乱并道”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作为事故无责任一方,虽然乱并道车辆有错在先,但如果在对方乱并道时有所谦让而不是负气“对顶”的话,一些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