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些市民为了多得共享单车红包,骑一辆车牵一辆车,或者为了消耗得红包的骑行时间,边骑车边遛狗。交管部门表示,这些行为不但占用公共资源、有失文明,还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5月16日10时,正在天津医院附近执勤的河西支队解放南路大队交警发现,一名男子左手单手扶把骑行一辆橙色共享单车,右手牵着另一辆共享单车,交警随即将其拦截。该男子表示,如此骑行,就是为了多得红包。交警表示,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骑车时牵车,该男子的行为依法可处20元罚款。
此种情况不在少数,解放南路大队交警每天都能在管界内看到“骑一辆牵一辆”的骑车人。“围堤道、解放南路这样的主干道路车流量全天都较大,骑车的同时牵另一辆车,遇到紧急情况时难以采取安全措施,两车并排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交警表示。
除了骑车时牵车以外,一些市民为了得到共享单车发放的红包,边骑车边遛狗。5月16日19时,在河西区前进道与越秀路交口的居民小区门前,一位女士左手扶把骑着一辆黄色共享单车,右手则牵着一条绳子,绳子另一端绑在一只白色小狗颈部。这名女士的骑车速度很慢,小狗左摇右晃。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骑行非机动车的过程中,无论是牵另一辆车还是遛狗,或是手持其他物品,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为了得到单车红包而“骑一辆牵一辆”的行为占用了公共资源,不仅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更有失文明。(“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