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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宝马耍赖不还款 干警巧寻车辆解执行难案

时间:2017-05-23

  天津北方网讯:贷款购买宝马车后,车主却不还贷款,银行为此将其告上法庭。在调解达成还款协议后,车主却再次违约。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遍寻不到宝马车,后才知已被转卖。日前,和平区法院执行法官与法警队紧密协作,促使这起案件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王某贷款购买了一辆宝马汽车,但贷款后却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为此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王某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但约定日期到来后,王某却再次违约。2016年11月24日,该银行向和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采取行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王某的财产线索,同时约谈王某督促其自动履行,多方努力无果后,银行申请查封、扣押并拍卖抵押物宝马车。王某却拒不交付车辆,执行干警进行多次调查后,也未能发现车辆踪迹。

  为了推进案件,执行干警再次询问王某,告知其拒不配合执行、隐瞒财产线索的法律后果,王某终于说出了实情,他的朋友已私自将车辆卖给了案外人张某,但是不知道车辆去向。几经周折,涉案车辆已经脱离了控制范围,又该如何寻找呢?

  面对困境,执行干警坚持不懈,联系多方配合,一方面通过交通管理局等部门协助,确定车辆的行动规律;另一方面联系院法警队,调配警力以便及时准确地扣押涉案车辆。今年1月22日,在多方配合下,执行干警通过技术手段确定了涉案车辆下落。干警们迅速联系法警队,奔赴现场对车辆进行扣押。到达后,案外人张某拒不配合,围观群众因不理解而妨碍执行,执行干警又紧急调配司法警力,快速处置现场各种突发状况,最终顺利将涉案车辆扣押带回。

  在强制措施实施后,执行干警再次约谈被执行人王某、案外人张某,向张某说明了购买使用未解除抵押、未过户的“二手黑车”的危害以及其拥有代偿权。最终,张某代偿了王某购买该车的全部贷款本息,随后解除抵押、完成车辆过户,案件圆满执结。(“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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