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原党支部书记徐志理、院长邵建强超额发放绩效工资问题。该单位未正确执行绩效工资制度,2015年超额发放绩效工资600余万元。2017年2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津南区葛沽镇葛沽二村党支部书记刘宝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该村两委用于餐费、烟酒、食品、礼品等支出共计54.96万余元,在村内企业违规报销招待费12万元。2017年4月,刘宝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河东区园林绿化监理所党支部书记陈媛、所长周子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该所以现金形式违规为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费共计4.1万余元;2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2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