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武清区检察院和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异地协作,完成了一起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
2018年8月,武清区检察院与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开展异地协作工作,对在武清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居住于唐山市路南区的一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异地帮教。2018年12月,武清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负责人朱启鹤、未检干警和路南区检察院检察官一起,对该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最后一次帮教。
路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南生、路南区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对武清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室的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通过双方检察机关的交流座谈和进一步与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交流,双方发现该涉案未成年人在帮教期间表现良好,认真学习了法律知识,掌握了装修技能,已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该涉案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均表示,非常感谢检察官的帮教和关心,今后将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去工作、生活。
此次异地协作帮教的顺利完成,是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办案协作的重要内容,武清区检察院将会继续推动与异地检察院的交流合作,更好地投入未成年人检察事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