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大年初二,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再次以酒驾、醉驾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行动。春节前三天(大年三十至初二),全市范围内累计查处涉酒交通违法50起,其中醉酒7起。
针对酒驾违法,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已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每天都有区域性晨检、日检、夜检及夜后检行动,每周开展全市性集中行动,做到了城市、乡镇、高速全覆盖,白天、夜间不间断,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饮酒驾驶一旦被查获,将面临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驾驶证也将被一次记12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