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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全域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第一年 查处案件338起

时间:2019-02-23

天津北方网讯:2019年是本市全域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一年。为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加大烟花爆竹案件查处力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相关部门数据显示,春节期间,天津PM2.5平均值始终保持在50以下,同比下降47.3%,为10年来最佳。

为全力推进禁放工作的落实见效,市公安局提前印制《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和通告等宣传材料200余万份,组织民警上门发放、入户宣传,并在社区、村街、道路等重点部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集中组织开展宣传周、宣传日活动,还在除夕、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向广大市民推送禁放公益短信。

春节前夕,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会同属地分局加大警力投入,对易出现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重点部位采取拉网式排查整治,大力清缴全市非法烟花爆竹的社会存量。公安交管部门和与北京、河北省接壤的公安属地分局以及各公安检查站,加强对路面运输车辆的检查,有效截断外省市烟花爆竹及原材料流入本市和经本市流入北京的运输渠道。

各属地派出所针对辖区的祭祀场所,明确带队领导、明确警力部署、明确管控时间,不间断开展巡查;针对社区和村街,协调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组织党政力量、动员社会力量,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针对辖区相关服务性行业场所,逐家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管理制度,督促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劝阻。

为确保禁放工作实现全覆盖,市公安局在天津广播电视塔观光平台设立指挥部,各属地公安分局选择本区制高点作为指挥点位,与地面巡查遥相呼应,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燃放行为。启用警用直升机在重点区域巡航、利用无人机在重点部位巡查,对违法燃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还通过街头电子摄像头和小区安防设备发现线索、固定证据,全面强化对违规燃放的打击;组织足够警力,加大社会面巡查巡控,为每台巡逻车辆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违规燃放、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厉查处烟花爆竹案件。春节期间,共查处烟花爆竹案件338起,处理违法人员352人,收缴各类烟花8398箱、爆竹9285万头、礼花弹2383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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