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中介”
主要是指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等,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等事项相关的有偿服务行为。
整治措施
中介机构脱钩改制
破除垄断
切断利益关联
规范收费行为
天津北方网讯: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的要求,打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一流的营商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健康发展,日前,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办、市民政局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推进“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清理规范各类“红顶中介”。
“红顶中介”主要是指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等,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等事项相关的有偿服务行为。“红顶中介”吞食了“放管服”改革的红利,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增加了企业负担。
去“红顶中介”需要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或管理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
去“红顶中介”需要破除垄断。除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外,各部门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在此基础上,增强行政审批前置评估报告的通用性、互认性,减少企业不必要费用支出。
去“红顶中介”需要切断利益关联。严禁政府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同等对待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政府部门不得在中介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不得违规购买中介服务和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
去“红顶中介”需要规范收费行为。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各类收费的培训班、研讨班,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审验费、评估费、评比费等。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
通过这些整治措施,坚决清除寄生在政府部门之下的中介机构,采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让收费低、服务优、信誉好、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入场,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据了解,《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整治“红顶中介”的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内容,同时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结合权责清单,扎实做好“红顶中介”清理整治和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工作,并签订专项整治承诺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