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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良法善治筑起法治基石

时间:2019-03-12

天津北方网讯:“坚持依法全面履职。政府干的,都应是人民盼的。”“决不允许搞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决不允许刁难企业和群众。”“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一连串法治金句都说到了百姓的心坎上!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随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8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37部。”报告中的这组数字让我们看到,一部部顺应民心民意的良法,正构筑起法治的坚固基石。

为政者须率先奉法。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自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决策、简政放权、严格执法、优化服务,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

奉法者强则国强。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奠基石、市场经济的护航员、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法治理应发挥出大国重器的作用,助力中国梦的实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保护产权等与民生福祉息息相关的各个领域,都有法治的巨大作用。如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在这个阳春三月,法治的春天明媚温暖。(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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