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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逃逸其弟顶包 亲兄弟“齐聚”看守所

时间:2019-03-24

天津北方网讯:3月12日21时30分许,武清区武静路12公里+1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大货车侧翻,小轿车驾驶人随即弃车逃离现场。武清交警支队立即对此开展侦查。

3月13日一早,支队值班室电话响起,一名刘姓男子,称自己就是昨天那场事故当事一方驾驶人。民警询问过程中,该男子先是表示自己是从朋友处借的车,后又说驾车拉载自己哥哥,快到事故点,其兄有事提前下车,结果他独自驾车行至事故地点发生了事故。由于他对事故发生经过及车辆行驶路线陈述含糊不清,使民警产生怀疑。经过周密工作,民警发现事故发生时,驾车人并非刘某,初步确定驾驶人为刘某的亲哥哥刘某某,而他也正是肇事车辆的所有人。

民警随即依法传唤了刘某某,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我昨天晚上喝酒了,事故发生后,害怕交警发现我酒驾,怕被处罚,所以我就让我弟冒名顶替,没想到弄巧成拙了”。据了解,事故中,因大货车逆道超车本来责任较大,但刘某某心虚弃车逃逸,此后他又教唆其弟冒名顶替,更是错上加错。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目前,刘某某因肇事逃逸、教唆他人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合并处罚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20天行政拘留。其弟因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被予以5日行政拘留。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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