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公安交管部门公布2019年第二批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涉及1000余辆车1141条严重违法行为。一辆河北省牌照的大型汽车,因为4次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被累计记了48分。
从违法车辆类型分析,小型车辆、个人所有车辆违法仍旧相对突出。涉及小型汽车的违法记录1007条,占比88%;大型汽车的违法记录57条。此外,个人名下车辆的违法记录达857条,占比75%。
从违法行为类别来看,超速违法行为达557条,占比49%,其中有18辆车存在2次及以上“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牌照为冀BXXX8M的大型汽,2019年1月27日、28日、30日、2月3日,在津围公路沿线有4次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查获,累计记48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86条,占比25%。此外,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包括“无证驾驶”84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52条;“肇事逃逸”44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35条;“违反道路通行规定”28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24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0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8条;“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7条;“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3条;“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1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1条;“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载客”1条。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此次曝光的1141条严重违法的车辆牌照号、具体违法行为、所属企业、驾驶人姓名、违法类型等,均已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公开。(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