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当下,我市全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如火如荼开展。在上下班高峰期,随处可见文明交通志愿者对闯红灯、骑车带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志愿服务作为一项自愿无偿为社会服务的事业,已成为促进城市文明的重要力量。
巾帼志愿者付萨就是其中一员,自2011年加入志愿者行列,在进行志愿服务时,她看到的不文明行为更多,感受也更为深刻。“随着人们文明意识逐渐提高,不文明行为正在逐渐减少,但还是有不少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养犬、旅游、祭扫等方面的不文明现象也比较突出。”付萨说,她劝导过很多人,有人觉得这是小问题,不值得上纲上线。“其实,这些行为看起来不起眼,却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城市形象。”
“文明,在于每一个人的自律。”付萨表示,希望《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后,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摒弃、人人劝阻不文明行为的浓厚社会氛围,使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秩序成为大家的行动自觉,彰显天津现代化大都市的风貌。
“与其他志愿活动不同,巾帼志愿服务具有‘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特点。”市妇联宣传部干部李平说,在组织巾帼志愿活动时,市妇联注重发挥巾帼志愿者情感细腻、亲和力强的优势,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常识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倡导文明理念,构建常态化服务。
对于如何更好发挥志愿者在促进文明行为中的重要作用,李平建议,目前志愿者从事的还是比较简单、缺乏专业技术含量的“大众性”志愿服务工作,希望出台相应的激励、培训等政策,使服务更贴近实际情况,也促使更多人加入进来,边参与边受益,增强对城市的认同感和社会成就感。(津云新闻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