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辰区佳园新里的朱先生最近有点犯愁:到了晚上,家里冷。
供热不达标?非也,测温结果显示卧室是18.2℃。这个温度符合要求吗?符合。但实际情况是,朱先生晚上在家得穿着绒衣加毛衣。
朱先生找到供热站,站长反问朱先生:“测温够18℃吗?”朱先生答:“够。”站长再问:“那还让我们怎么做?市里要求我们18℃呀,我们达标了。”朱先生无语。这个小区内和朱先生家情况一样的住户还有不少。
这位站长的回答听上去颇像不求上进的学生所说“60分万岁,多一分浪费,少一分受罪”。供热标准其实也是一场考试,考试成绩好坏直接影响家家户户的老百姓。如果供热单位抱着“60分万岁”的心态,那受罪的不是供热单位,不是供热单位的领导,而是普通百姓。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中明确规定:“居民卧室应当不低于18℃。”所谓的“18℃”既是一个下线,也是一个底线,之所以制定这个温度,是告诫供热单位在日常供热中不能突破这个底线,但眼下这个底线却成为一些供热单位用来推诿搪塞供热不热问题的托词。
天津已经连续3年提前启动供热,弹性停热也已成为常态。供热条件的提升让越来越多的天津人受益。诚然,每个小区和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但如果供热单位只抱着消极甚至应付的态度去实现供热,那最后冷的不仅是百姓家中的室温,还有百姓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