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3月28日24时起上调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我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8660元调整为8740元,上调8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7645元调整为7725元,上调80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
本市调整后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6.52元,上调0.06元;92号汽油7.04元,上调0.07元;95号汽油7.43元,上调0.06元;0号柴油6.67元,上调0.07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