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市场海鲜太贵,不如去朋友圈找微商买合适?网购还需多留个心眼。日前,一男子在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假装微商出售帝王蟹、银鳕鱼等海鲜,诈骗4万余元,被判刑。
男子王某某见朋友圈微商发展迅速,有人抓住这一创业机遇发家致富,竟动了歪心思,在朋友圈卖起了“假海鲜”。他在朋友圈发布广告,谎称自己在北京市某海鲜冷冻品市场经营海鲜产品,可向各水产店大量供货。不久,一位经营海鲜生意的微信好友刘某找到他,订购10箱帝王蟹,并向其转账2万余元。王某某收到钱后,立即将刘某从微信好友中删除。此后,又以同样的手段,骗取海鲜商贩朱某某2万余元。被害人报警后,王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依法以诈骗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