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晚上喝酒后自以为睡一宿就会让酒气散尽,没想到翌日早上仍被查出酒驾。15日,中山门大队交警就查处了这样一名“隔夜酒”违法驾驶人。据了解,该驾驶人李某现年52岁,他承认于14日晚上喝了酒,但自信转天早上开车“没问题”,却没想到被交警拦检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查时,其血液内的酒精含量显示为每百毫升32.5毫克,涉嫌饮酒驾车。
今年以来本市已查处“夜饮晨驾”涉酒交通违法行为142起,其中有17起为醉驾,甚至有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每百毫升297毫克的驾驶人清晨开车上路。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隔夜酒”是一种通俗说法,是否构成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小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血液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就构成了醉酒驾驶机动车,而醉酒驾车已被纳入刑法规定中,驾驶人或将涉及危险驾驶罪。
至于饮酒后的血液内酒精含量究竟多久才能降到每百毫升20毫克以下,也就是酒后多长时间能驾车这一问题,则没有统一衡量标准。因为每个人的身体代谢能力不同,饮下相同种类、浓度和重量的酒后,极少部分人的血液内酒精含量几个小时后就可以将至不到每百毫升20毫克;但大多数人都会在一天,甚至是两天后才能让体内酒精含量消失殆尽。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宿醉后翌日最好还是不要冒险开车。如果血液内酒精含量仍超过每百毫升20毫克,一旦被查处,将面临承担罚款、驾驶证记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甚至是终身禁驾、行政拘留乃至拘役、有期徒刑等处罚的违法后果。(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