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规范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送客通道交通秩序,同时进一步方便市民驾车送站。从5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送客通道实施限时停留交通管理措施。届时,送站车辆在出发层限时停留区域范围内,可最多停留8分钟,超时车辆将被电子警察系统摄录处罚。
近年来,随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增长,航站楼出发层交通压力日益凸显,一些车辆落客后拒不驶离、在出发层反流程等待接客等长时间占用落客通道,进一步加剧停车资源紧张状况,极易造成交通拥堵及交通事故,降低了航站楼出发层道路的通行效率,严重影响了机场运行效率和市民出行满意度。为了有效改善现状、消除道路交通隐患,同时方便市民出行,公安交管部门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并充分借鉴北京首都机场等国内其他大型机场的交通管理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对航站楼出发层送客通道实施车辆限时停留交通管理措施(以下简称限时停留措施):一是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送客通道规定的起止范围内,遵守临时停留的限定时间,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二是在限时停留区域范围内,机动车临时停留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核载人数为20人以上的大型客车除外);三是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时停留措施限制。
为保障限时停留措施顺利实施,减少超时停车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设备实时记录车辆在限时区域内超时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即通过设置在限时停留区起点和终点的监控设备(车辆识别系统),实时采集进出航站楼出发层车辆的车辆牌号、通过时间、车辆特写及全景图片等通行信息,然后,由系统计算出车辆走完这段距离的时间(含停车时间),并将违法超时车辆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限时停留措施及电子警察系统的实施,有望杜绝航站楼出发层送客通道长时违法停车的现象,极大缓解送站高峰期机动车排队拥堵现象,为旅客营造方便快捷的出行环境。希望市民在送站时,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在指定落客区限时停车,对于需停留时间较长的车辆,驾驶人可将车辆停放到停车场再步行前往航站楼。提示市民,一旦违反限时停留措施规定,将被电子警察摄录,面临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