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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机关挖出一批隐藏较深、破坏性更大的黑恶势力犯罪

时间:2019-04-20

扫黑除恶进行时

天津北方网讯:“小贷”滚成了“巨债”,这到底是民间借贷纠纷,还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主动出击,不漏过一条线索、不放过一个苗头,分析研判、深挖源头,下狠手、出重拳、用重典,挖出了一批隐藏较深、破坏性更大的黑恶势力犯罪。

去年,红桥区法院公开宣判穆嘉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全国敲响了审理“套路贷”案件的第一锤。被告人穆嘉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以及聚众斗殴罪,判处二十二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以穆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之所以被成功打掉,源于公安机关敢于亮剑、敢于碰硬、敢于揭盖子,通过全方位、无死角的“大扫除”,要为百姓“扫”出一片朗朗乾坤。我市公安机关通过串并分析,当一件件与债务纠纷相关的涉嫌敲诈勒索案、非法拘禁案、聚众斗殴案交织在一起,让民警意识到这背后必定隐藏着黑恶势力。即使是小案、个案,也要深耕细作、下功夫做文章,就这样层层撕开了“套路贷”的伪装面具,让逍遥法外的不法分子走到了尽头。

经查,以穆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民间借贷为名,行“套路贷”之实,与他人相互勾结,通过“肆意认定违约”“虚增债务”“转单平账”“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等方式,使用暴力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大肆实施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涉案金额高达2300余万元,造成多名被害人轻伤或者轻微伤,被害人及其家属极度恐惧,不敢举报、控告,有的甚至变卖房产、倾家荡产、远走他乡,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严重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打响了打击“套路贷”犯罪“第一枪”后,公安机关又乘势而上,借势发力,连续奋战,截至目前,侦破此类案件共计18起。

“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影响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如今,黑恶势力隐蔽性越来越强,作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公安机关将一以贯之坚持以打开路,强化破案攻坚,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公安机关正在分领域分阶段分步骤实施重点打击,一季度已经重点打击了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和“套路贷”违法犯罪行动;目前,二季度在重点打击土地、建筑工程、海洋、河道、自然环境资源等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和“保护伞”;三季度将重点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与黑恶势力交织违法犯罪;四季度将重点打击各类专业市场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力争突破一批难啃之案,取得更大战果。(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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