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天津北方网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的同时,密切关注是否存在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针对发现的漏洞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截至目前,对在办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21份,有效堵塞了社会治理漏洞,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及时铲除。
梁某某原为北辰区北仓镇综合执法队队长。在工作期间,梁某某先后与李某、贾某某、张某等人预谋,在该镇综合执法队管辖的集贤占路市场、赵虎庄占路市场,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向摊贩强行索取费用,形成了以梁某某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共计敲诈勒索100余万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2018年12月,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依法办理该案的同时,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及时向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明确指出其在廉政建设、综合执法、市场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疏漏,提出了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财务管理制度、集中整顿市场秩序等6项治理防范意见,有效发挥了法律监督与社会管理职能。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先后两次将整改落实情况回复检察机关。政府在回复中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扫黑除恶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弥补漏洞、防微杜渐,坚决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打造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