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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为非作歹 天津港涉黑组织被铲除

时间:2019-04-27

扫黑除恶进行时

天津北方网讯:长期以来,以刘某刚为首的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打着合法公司企业的旗号在天津港区域内为非作歹,严重危害了港口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近日,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港分局经过严密侦查,成功打掉了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8年4月,天津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来到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港分局报案称,该公司施工人员到其公司在天津港北疆北港西路以西的场地施工时,遭到自称是天津某某物流有限公司员工的威胁和阻拦。对方声称该场地属于他们,要用地,先给钱,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生产建设秩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接报后,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港分局开展初查,认为这些所谓某某物流有限公司的员工存在有组织、有预谋实施违法犯罪的嫌疑。为此,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港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

工作中,专案组一面严密监视该组织主要成员的行动,一面从业务记录、资金流水等方面寻找与该组织接触过的企业单位,争取发现更多受害者和犯罪证据。其中一家公司最初只是向刘某刚的公司借款4000万元,最后被该组织利用各种手段“制造”出7000万元的借款流水,还有两万多平方米的房产被其控制。另外一家公司也是开始只找刘某刚借了500万元,最后不但要偿还920万元,还有价值1200万元的瓷砖和6间仓库使用权被刘某刚一伙强占。

经过长时间工作,专案组最终查明刘某刚等人自2014年开始有组织地实施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诈骗、破坏生产经营、高利转贷、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以刘某刚为首,刘某刚在团伙内有绝对决定权,团伙另有十余名骨干负责组织资金管理、放贷业务管理、放贷业务办理、债务追索等工作,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具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该组织先后成立了物流有限公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5家“合法”公司,自2014年开始从事放贷业务,采取非法手段讨债或占有债务人财产,同时采用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作为抵押,对外高息放贷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并支持该组织活动,严重危害了港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18年5月,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港分局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刘某刚等人立案侦查,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其中依法刑事拘留2人、逮捕11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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