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大家谈
天津北方网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犬的家庭越来越多。但与此同时,外出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市民被犬惊吓甚至咬伤的事时有发生,引发不少矛盾。
试想,如果宠物犬在家里乱跑,打扰到家人休息,养犬人必定会第一时间制止。而在公共场所,一些养犬人却处之泰然,面对其他市民的指责,又往往以“我们家狗不咬人”的话语来回应。不文明养犬现象的频发,根源还是在于部分养犬人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以及文明意识的缺失。合法养犬是个人权利,但携犬外出进入公共场所时,养犬人也应尽到相应的义务,管理好自己的宠物犬,避免给他人带来不便和危险,是养犬人应具备的基本文明意识。
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条、第六十二条分别列出了文明养犬的基本规范和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办法。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中特别针对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小事”规定了详细的处罚办法。
文明养犬没有“小事”,《条例》的施行,提高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借以警醒养犬人,握紧手中的牵引绳,就是时刻握紧文明与公德之绳,使文明养犬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