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4月16日下午,市民董女士带着不到5岁大的女儿前往中北镇永旺购物中心内的奇乐王国淘气堡玩,过程中孩子突然摔倒,下巴被划伤,送到医院后缝了6针。事后,董女士在女儿摔倒的地方竟然发现了一枚钉子,她认为这就是导致女儿受伤的元凶。
市民维权失败不欢而散
董女士认为,淘气堡本来就是供小朋友们玩耍的地方,竟然出现了钉子,是奇乐王国管理不善,出现了安全隐患,导致女儿受伤,奇乐王国方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事后,在民警的协调下,奇乐王国负责人王女士也签下了书面保证书,说会承担孩子全部医药费。
董女士说,因为孩子突然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害,她心情受到影响,身体也出现了问题,最近一直在就医中,她于是找到负责人王女士寻求解决方案。“她让我提解决方案,会帮忙协调,看公司法务部那边能否接受。我觉得她没有诚意,就随口说了一句,那我要10万元赔偿,你去协调吧!”结果,王女士就挂断了电话。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董女士与丈夫一起前往奇乐王国维权,双方不欢而散。
最近两天,董女士丈夫拿着女儿截至目前的就医单据去找王女士要求先赔偿这部分医药费时,对方却拒绝支付,要董女士一家走法律途径去解决这个问题。
奇乐王国要走法律途径解决
就此情况,记者昨日也联系到了奇乐王国的负责人王女士,她说当天董女士的女儿是因为和另外一个小朋友追着玩摔倒受伤,她第一时间就陪着孩子前往医院治疗,并承诺会赔偿孩子的医药费。
但事后,董女士要求10万元的赔偿,公司无法接受,且董女士与家人还在双休日游乐场经营最为繁忙的时候,将写有“夸大事实”内容的牌子放在游乐场门口,影响了他们正常经营。因此,公司法务部建议董女士一家走法律途径去解决此事,法院判决他们该承担多少责任,赔偿多少金额,他们都会尊重法院的判决。至于记者提出游乐场为何会出现钉子的问题,王女士一直回避,说他们的安全部门每天都会对淘气堡进行检查。
律师:游乐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的王秀杰律师认为,从儿童游乐场地内董女士女儿摔倒的地点留有钉子的情况可以判断,淘气堡的经营者作为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和提供娱乐服务的专业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受到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所以,此次纠纷的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受伤儿童的损失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计算确定。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受伤儿童的家长可以将对方起诉到人民法院。(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