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从天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近日其他省市的一些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在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下,以公益慈善用途为名开展旧衣物等废旧物品捐赠回收活动,有的还将公众捐赠的旧衣物销售牟利。此种行为违反了《慈善法》的规定,市民如发现一定要及时举报,谨防爱心被利用。
据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的性质不同,以公益慈善名义开展旧衣物等废旧物品捐赠回收,属于公开募捐活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只有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严格按照《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公布募捐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社会组织在《慈善法》实施以前已经开展的公益慈善项目,在《慈善法》实施以后不能延续,应当对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理。如果属于公开募捐活动,应当按照法律要求具备公开募捐资格以后才能继续进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提醒,市民在参加慈善募捐活动前,请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以及其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ishan.chinanpo.gov.cn)查询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如发现社会组织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可向民政部门举报,也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投诉举报。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