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天津北方网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打击力度、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并重,通过实行“市院督导、分院指导、基层院承办”的三级联动办案机制,逐级压实责任,从严从快办理案件,确保依法打击效果。近日,检察机关对7件47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有效对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大震慑。
据了解,由北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付某某等8人敲诈勒索案是一起典型的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自2010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付某某伙同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某某村劳务市场”为名,采取威胁、辱骂、殴打等方式,强迫在该村附近路边等活的齐某某等多名务工人员办理“劳务证”,并按月缴纳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的“管理费”,敛财共计百万余元。该村治保会主任郑某某则多次带领治保会成员协助付某某等人暴力敛财,严重扰乱当地的社会秩序。
另外6起案件均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严重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恶势力犯罪案件。犯罪团伙为攫取经济利益,长期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给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以上6起案件分别由5个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发挥“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优势,重拳出击、“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严格审查起诉,准确提出量刑建议,确保把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