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4月23日10:15,谢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皖K03×××”的灰色长城牌小型轿车来到东疆港区做货运计划,当其行驶至天津港亚洲路与延安道交口时因超速行驶,被天津港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拦截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谢某某的驾驶证于2018年7月31日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已被吊销,目前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经询问,谢某某对其违法行为明知,承认自己驾驶证已被吊销,只是心存侥幸,认为不会查得那么频繁,并且自己开车上路的时间也不会太长,就大摇大摆地驾车上路了。他这次换来的结果不但被罚款1000元,还被拘留15天。通过批评教育,谢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