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事故组通过2天连续奋战,成功破获一起骑共享单车肇事致人重伤逃逸案。
4月28日16时许,交警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接报警称,4月22日17时45分许,59岁老人王某某骑电动自行车沿南京路由东向西行至营口道地铁站D出口附近时,被一名骑自行车人撞倒,骑自行车人逃逸。接警后,泰安道大队事故组交警迅速展开调查。原来,王某某于事发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由于脑出血、五根肋骨骨折、锁骨骨折,伤情过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家属曾以为王某某是自己在骑电动车过程中摔倒致伤。4月28日,王某某终于苏醒过来,才说出了自己是被人撞倒的真相。
随后,交警调取了案发地点周边20余处监控录像进行排查,终于在其中一处监控录像中,找到了一段仅仅两三秒钟的片段。监控录像中,王某某骑电动车沿南京路正常行驶过程时,被一名骑着摩拜共享单车逆道行驶的男青年撞到,该男青年身体左侧与王某某老人身体左侧发生接触,造成王某某倒地。男青年回头查看了一下,后骑车驶离现场。短短几秒钟的视频片段,唯一的线索就是肇事的男青年骑了一辆摩拜共享单车。
通过各类图文信息、视频环境的反复对比、反复排查、反复蹲守观察,最终锁定了肇事者为家住和平区营口道附近小区的刘某某。4月30日,事故组交警成功将肇事者刘某某抓捕归案,该案成功告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刘某某实施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目前,刘某某已于5月1日凌晨2时被依法拘留。(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