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五一”假期刚结束,当事人侯某就专程来到津南区人民法院,送来锦旗向法官表示感谢。
2019年3月18日,津南法院咸水沽法庭受理了侯某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刘某由于拖欠侯某油漆款51000元,被诉至法院。2019年4月8日,刘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津南法院咸水沽法庭依法缺席审理了该案。当天18时左右,刘某打来电话,他的声音焦急又疲惫,称自己由于刚从外地回来,错过了庭审,担心如果法院判决,案件会进入执行程序,那么和原告多年的合作关系将告结束。而且,如果其账户被采取冻结等强制措施,他的资金链将面临断裂,生意无法周转,更会影响其他合同的履行,他恳请法官再给他一次与侯某调解解决的机会。鉴于双方实际情况,为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庭再一次召集双方在次日上午到法院,为双方做调解工作,明法析理,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分期给付的协议,并握手言和。(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