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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的哥”拒不配合执法被处罚

时间:2019-05-26

天津北方网讯: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品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和“三站一场”环境服务提升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市交通运输委、市道路运输局联合公安交管、各站区管理部门,在重点区域持续开展了出租汽车无证运营、拒载、议价等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昨天,市交通运输委就曝光了四起出租车拒不配合执法案例,全力规范我市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秩序。

津E31466田俊庆违规案

4月22日,微博转发网友乘坐天津出租车被诱导购买麻花并遭遇辱骂拒载的情况。4月23日,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成立联合调查组,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4月23日,客运交通管理部门传讯了津E31466出租车驾驶员田俊庆,对此次运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经查,该车驾驶员田俊庆在此次运营业务中存在未按本市规定的租价标准和里程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违规行为,该案违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该驾驶员近期多次发生服务违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客运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其违规行为给予4000元罚款并吊销其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天津站津E07999李金祥违规案

5月6日10:20左右,客运交通执法人员在天津站周边开展例行巡查时,发现津E07999出租车驾驶员李金祥,在天津站前广场建国道(公交总站A出口处与站区办中间)附近,疑似有议价拒载行为。执法人员随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核实,依法定程序向当事乘客核实了当时的乘车全过程并详细做了笔录,采集了现场录像,初步认定津E07999出租车驾驶员存在议价不成拒载的情况。

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准备依法对该车实施暂扣时,该车驾驶员李金祥拒不下车、拒绝配合。在进行了大量思想工作仍不起效后,执法人员协调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多部门执法人员共同对当事人违规行为进行劝说、查处。两个多小时后,当事人最终配合完成执法。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车实施暂扣,该驾驶员因拒绝提供运营服务被处以罚款500元。

天津西站网约车刘尊义拒不配合案

5月6日,客运交通执法人员在西站东落客平台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部车牌号为津HGN517的起亚牌轿车涉嫌无网约车车辆运营证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执法人员随即上前进行核查,锁定相关证据。经核实,该车驾驶员刘尊义为滴滴平台注册司机,但未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和车辆运输证,当日拉载2名乘客前往西站。

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进行暂扣。但驾驶员刘尊义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法,上前撕扯执法人员,强行抢夺证件和车钥匙。执法人员保持克制并对当事人进行劝说。随后,该驾驶员报警,铁路警方出警。民警将涉案司机刘尊义和执法人员一同带至派出所,在观看记录仪执法视频后,民警要求刘尊义配合客运执法工作。经劝说,刘尊义承认其无证运营的事实,并配合客运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车实施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津E17633陈宏宾拒不配合检查案

5月10日11:30左右,客运交通执法人员在天津站周边开展例行巡查,发现津E17633出租车在前广场锦江之星酒店周边停靠,执法人员在上前对其进行检查、要求出示运营证件时,驾驶员陈宏宾拒不配合,情绪激动,企图逃避检查。该涉案驾驶员采取大声干扰、躲避进入酒店、佯装生病等方式,拒不配合执法。在酒店工作人员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听涉案驾驶员和客运执法人员叙述事件经过,在民警和客运执法人员共同劝说下,驾驶员陈宏宾最终配合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遂对津E17633出租车实施暂扣,针对乘客投诉其违规运营行为,做进一步核查处理。经查,陈宏宾因未向乘客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被处以罚款500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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