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今晚报》“读者来信”专版继连续两期刊发《文明交通出行,从你我做起!》《公共秩序环境,要靠大家维护!》重点报道之后,5月25日又推出深度报道《和谐美丽社区,需要人人共建!》,继续用“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违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读了这三篇报道,笔者感到一些不文明行为具有较强的惯性,有关部门依据《条例》对其制止和处罚,是非常必要的,合力推进《条例》的深入实施,其意义和作用不可低估。
《条例》中的各项规定针对性强,也很明确,具有法规效力,对于市民在公共场所的行为是约束,也是规范。遵守文明条例,从我做起,从个人行为做起,合乎文明要求,符合文明规定,就会使文明之“小我”融入共建共享的文明之“大我”。因此,作为市民,要学习和理解文明条例,吃透《条例》精神,自觉地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与文明社区和文明城市建设合拍共进。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敢抓善管,尽责有为,对违反《条例》者敢于制止,及时处理,同时注意选树和表彰模范遵守《条例》的先进典型,引导市民增强遵守《条例》的自觉性,营造人人愿做文明条例自觉遵守者的浓厚氛围,让文明之花开遍津沽城乡。(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