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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海陆空”齐动员整治入海排污口

时间:2019-06-04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滨海新区“海陆空”齐动员整治入海排污口。按照全国和全市部署,滨海新区制定印发《滨海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启动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主要排查范围包括新区海岸带区域范围和入海河流区域范围。其中,海岸带区域范围包括新区环渤海大陆、岛屿、海岸带区域(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海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向海一侧覆盖围海、填海、构筑物等用海及滩涂区域),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港口码头岸线、临海工业岸线、矿产能源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和自然岸线(滩涂、湿地、潮间带等)。

入海河流区域范围包括设置监测断面的入海河流和无监测断面的入海河流,设置监测断面的入海河流将排查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所有涉水排放口(包括河流两岸500米范围);无监测断面的入海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新区主要入海河流共12条,分别为蓟运河、永定新河、海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青静黄排水渠、北排水河、沧浪渠、东排明渠、荒地河、付庄排干、大沽排水河,均已设置水质监测断面。

主要排查对象除《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的工业废水排污口和生活废水排污口外,还包括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洞等直接向海洋排放的入海排污口,或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水体间接向海洋排放的入海排污口。

滨海新区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具体采用“五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第一级为卫星遥感、无人机航空遥感,第二级为人工徒步开展“地毯式”现场排查,第三级为测绘标点,第四级为人工现场核查,第五级为配合生态环境部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新区已启动现场排查工作,将于2019年9月前完成。

滨海新区将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同步开展入海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将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2020年3月底前完成入海排污口溯源工作;2020年12月初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并建立入海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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