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本市将为所有在职教师建立个人师德档案,培养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按照相关要求,包括公办和民办学校(单位)受聘、就职于教师、教辅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受聘、就职于行政岗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学校(单位)临时聘用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都要签订承诺书并建立师德档案。从明年起,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均需提交师德档案。
据介绍,教师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每学年填报一次。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度全员考核和绩效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5年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
本市各高校将于每学年对全校各院系教师师德档案建档、考核和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各区教育局将于每学年对所属各学校、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按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抽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对拒绝填报或抽查发现未按规定如实填报有关内容的教师,要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本人及所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