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的娃欧商场解约风波继续升温。被业主方浙江浙欧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浙欧置业”)指责拖欠约1000万元租金半年之久后,原本三缄其口的娃哈哈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娃哈哈”)昨日发表声明,称业主方并未履行租赁合同中的诸多实质性条款,甚至在开业最初时浙欧置业正陷入资金危机,故要求娃哈哈支付7000万元租赁保证金,实为其融资之用。
面对娃哈哈的违约指责,浙欧置业昨日表示,对方所指的诸多违约内容根本不成立,且作为业主方其给予娃哈哈的租金非常低廉,租期前8年内每天每平方米仅1元多。假如娃哈哈执意要解约,则必须将娃欧商场停业关门,并将相关的营业执照注销,返还承租物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娃欧商场自开业以来一直生意冷清,这也是导致其拖欠租金的主因之一。业内认为,娃欧商场代理引入的欧洲品牌知名度低,硬件和经营模式都有硬伤,且存在内部管理层意见存分歧,商场管理人员频繁更换等问题。
娃哈哈披露解约缘由
本报昨日报道了首家娃欧商场拖欠租金半年之久,金额达约1000万元,同时娃欧商场与浙欧置业提出解约。当时娃哈哈并不愿过多回应此事。
仅隔一天,被业界和媒体持续追踪的娃哈哈一改往日态度,在昨日发表声明:娃哈哈于2012年开始进入商业领域,并于当年7月与浙欧置业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了该公司位于杭州钱江新城尊宝大厦的相关物业,用于开设“娃欧商场”。因当时开业时间较紧,而浙欧置业正陷入资金危机,故要求娃哈哈支付7000万元的租赁保证金,实为提供其融资之用。而浙欧置业提出的租金标准亦并不低,更不存在所谓的“低于市场价70%的租金”。
声明还称,承租尊宝大厦后,娃哈哈发现尊宝并未履行租赁合同中的诸多实质性条款,例如合同中约定浙欧置业需在交付租赁物业时提供相关消防等验收合格的证明,而事实上尊宝大厦的消防验收迟迟未能通过,最后在娃哈哈的倾力支持下才勉强通过,而由于其物业格局等局限,部分物业的使用仍受到消防问题的限制,如地下一层就仅能用作家具展售,而无法用于其他用途。另外,浙欧置业亦未履行向娃哈哈交付300个停车位的合同承诺,至今未将相关车位特定化并进行有效管理。浙欧置业的上述违约行为,一直影响娃欧商场的正常经营。为此娃哈哈多次要求浙欧置业对相关违约行为进行整改,但其始终没有实质性改进。
娃哈哈表示,鉴于上述理由,其才不得不正式致函浙欧置业,提出双方就解约问题进行讨论的建议。娃哈哈认为无法与浙欧置业继续合作,希望双方尽可能以协商方式解决彼此问题,并尽快退还娃哈哈的保证金。
娃哈哈昨日表示,目前其在宜昌、天津、南昌等地的商业项目正不同程度地推进,而杭州的商场项目亦在尝试转型。娃欧商场与浙欧置业解约并不会对娃哈哈商业项目的整体运作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娃哈哈还会坚定地在这一领域走下去。
浙欧置业内部人员对于昨日娃哈哈声明中的违约指责颇为愤慨,其表示浙欧置业在交付物业时就已经通过消防验收,而对停车场的指责也不成立,因此其不认同娃哈哈所谓的“尊宝并未履行租赁合同中的诸多实质性条款”。
谈及未来处理该事件的态度,浙欧置业内部人员表示若继续合作则娃哈哈必须履行合约交租金。“若解约结束合作,那么娃欧商场应该关店停业,并将相关营业执照注销,将门锁等归还,并将物业交还给我们。但事实上,娃欧商场还在经营,租金也不交,这不合理。”该内部人员表示,其实目前已有不少业者听说娃欧商场要解约后都想与浙欧置业洽谈接盘租赁合作,但鉴于浙欧置业与娃哈哈之间的纠纷还未解决,因此其难以开展其他商业合作谈判。
上海袁圆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认为,双方发生纠纷应参照合同约定,从拖欠租金角度而言,双方在合同中应该有相关约定,对于拖欠租金的补交是有期限的,若承租人逾期仍无理由拖欠租金,则出租人可结束租赁关系,并要求承租人结清相关费用、撤出租赁物业,并按原状返还物业。“甚至有些合同会细化到,若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可对其断水断电等,但具体的都要看合同约定。目前双方各执一词,或许在合同约定中还有很多外人所不知道的细节,如果双方未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则这些细节条款就会浮出水面。总之,合同约定是关键。”陈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