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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商迎来新契机:监管松绑

时间:2014-06-08 11:49:22

久旱逢甘霖。

医药电商迎来重大政策利好。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界人士给以反馈,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规定,反馈意见的截止日期为6月27日。

“这次征求意见的网上药品新规,是我从事网上药品经营以来最令人感到震撼的一次。”健客网CEO苏展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他看来,由于《征求意见稿》和以往国内严格控制网上药店经营的规定相比有重大突破,明确了处方药可以在网上销售,不仅让网上药店从业者感到振奋,还将给整个医药行业带来巨大震动。

如今,这一利好消息已开始牵动了各大电商和医药企业的神经,医药电商市场的巨大蛋糕已近在他们眼前。

多处破冰

“在我看来,新规在网上药品销售领域有诸多突破,并非只是对处方药网上销售的红线开禁这一点。”一直从事网上药店领域的业内资深人士王力(化名)说,“当然肯定处方药可以网上销售是最重要的亮点之一。”

查阅《征求意见稿》,在第八条中可以看到明确的提法: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的标准、格式、有效期等,应当符合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

“这就是确定通过B2C平台可以销售处方药了,明确了网上销售的大方向。”王力说。

而就在去年年中,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曾对外表示,国家不会放开网上药店的牌照,更不太可能准许处方药网上销售。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对网上药店早前的规定,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的企业只可以在网上销售非处方药(OTC)。2012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达11122亿元人民币,但非处方药销售只占很少比例,以非处方药为主的药品零售市场销售总额仅为2225亿元。

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CFDA)的中国药品零售监测分析系统显示,2013年中国药品零售终端规模为2558亿元,同比增长12.8%,2007~2013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5.1%。

“处方药的销售额占国内药品整体销售额的70%到80%,因此,国内处方药市场规模巨大。”王力说,“以突破万亿的医药整体市场规模计算,处方药总额超过8000亿元没有问题,而且利润远远高过非处方药,对电商开放,可以说潜力巨大。”

《征求意见稿》的第二个亮点是有可能放开网上药店的经营门槛。《征求意见稿》在第七条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经营主体外,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取得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网上药店分会会长龙岩认为,从这些规定来看,国家食药监总局对网上药店的门槛要求看起来大为降低,基本上可以看做任何一家实体药店如果想从事网上售药业务,都可以做。

“按照以前监管部门对网上药店的要求,连锁药店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都应该没有问题,单体药店则不行,但是从新规来看,单体药店也没问题了。”龙岩评价。

“因为当初设立互联网销售监管体系时,只有药品交易许可证,没有器械交易许可证,这导致只做医疗器械销售的企业无法开展网上销售,要想在网上销售,你必须得先卖药。”一位从事医疗器械零售连锁业务的企业人士对记者说。

这位人士表示,从2009年就开始谋求获得网上销售的资质,然而为获得一份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历尽艰难。几年的周折之后,他通过寄人篱下的办法,把产品卖给一家网上药店,再通过这家药店平台卖出去。“这种做法增加了流通环节,增加经营成本,产品零售价格的提高也使竞争力大为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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