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中国―瑞士、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自此,瑞士将对我国99.99%的产品给予关税优惠,冰岛对我国所有工业品和水产品实施零关税。当天,经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等多地企业申请,中国贸促会成功签发了首批中国―瑞士、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项下60余份优惠原产地证书,涉及产品涵盖药品、鞋类、纺织品、化工产品等多个领域,总金额240万美金。
中瑞自贸协定是一个全面、高水平、互利互惠的协定,协定降税幅度大大超过一般自贸协定中90%的降税水平,充分体现了两国在经贸领域的高度互信。中冰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双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按税目数衡量均接近96%,按贸易量衡量均接近100%。两个协议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中国贸促会积极配合国家自贸区战略实施,认真做好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努力推动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规则的深入落实。通过多种渠道、平台和方式,向企业介绍自贸区建设最新进展信息,广泛宣传自贸协定实施能给企业带来的商机和实惠,详细介绍如何通过申领原产地证书来充分享受贸易实惠,重点提醒企业需注意的办理事项,充分发挥联系企业密切的优势推动协定的积极实施,为促进我国企业开拓自贸区相关市场提供专业咨询与签证服务。自2009年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自贸协定条款,我会签发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中国-哥斯达黎加、中国-秘鲁、亚太和ECFA等6类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截至2014年5月,我会共签发33万份证书,涉及185.7亿美元贸易额,惠及企业9875家.证书电子数据可通过网络实时传输到中国海关总署。
中国贸促会提醒出口企业,主动学习自由贸易协议内容,了解产品的降税模式、幅度和原产地规则,积极向贸促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申领产地证,提升产品竞争力,开拓贸易市场,尽享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关税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