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司长杜鹏今日表示,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外汇支付试点将扩围。
据了解,目前共有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杭州等5个城市的22家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外汇支付试点。杜鹏表示,这项业务量还不是很大,这与试点业务范围有关。据了解,在现在的试点中,在服务贸易项下只有一部分商品能进行第三方电子支付;在货物贸易项下,只允许办理1万美元以下的小额付款。
杜鹏表示,由于这是一项新业务,外汇局正在总结试点经验,下一步在试点地区、业务品种、资金等方面可能会进一步扩大,今年可能会出台一些具体的措施,比如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地区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