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销售食品交易量大、品类众多、销售面广,方便了人民群众生活,但也出现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网商家管理不到位、对食品安全不重视、管理制度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18年1月1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会议,集中约谈国内部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
会上,总局对近期发现的个别网络销售食品非法添加药品的情况以及2017年国内主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抽检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总局令第27号)有关规定,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经营食品的安全风险问题,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核、证照公示、规范宣传行为等工作,配合监管部门共同营造食品安全环境,让人民吃的放心。
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就平台食品质量管理工作做了交流发言。当当网、京东商城、顺丰优选、亚马逊中国、飞牛网、国美网上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淘宝网、天猫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以及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