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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社区探索居民自治“聚缘模式”初见雏形”

时间:2017-04-12



中新上海网4月11日电(李霞) 浦江镇聚缘居委是一个上海市动迁安置基地,居民来自本市7个区。小区总面积近25万平方米,规划安置3199户、人口近万,现入住率约70%,其中小区居民约占1/3,租户约占2/3。

在这样一个人员结构多元、人口较多的社区里,为进一步加大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2016年底,聚缘庭分别在南、中、北三个庭成立了业委会,由此更好地推进生人社区到熟人社区的自治管理

组织有保障成立业委会监督委员会

业委会成立后,业委会班子成员主动跨前、积极作为,为业主发声、代业主监督。

一方面,通过班子内民主选举,成立了聚缘庭业委会监督委员会,5名委员由3个业委会的副主任、1名居委条线干部和1名居民代表组成,既确保了业委会之间的相互监督,将业委会权力主体和执行主体区分开来,又兼顾了居民的代表性和四位一体的基础性。

另一方面,监督委员会主要的职责是监督对业委会执行和物业服务等方面的考核,将有效推进业委会自身的提升、以及与物业公司的充分沟通和有效监督,推行制约与监督的规范化、常态化和有效性。

落实有机制 创新物业服务考核模式

为了能更好地履行小区业委会的职责,监督与协助物业管理部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力,业委会经过与物业公司、居委等充分协商和酝酿,于今年2月24日,聚缘庭业主委员会与彩生活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在补充协议的基础上,业委会和监督委员会(筹备组)还主动发起、认真筹备,创新性地提出了对物业服务的“专业考试”,即:季度一小考、年度一大考。无论是小考还是大考,都会在分类检查测评完成后,当日由业委会监督委员会进行梳理汇总,并将共性和个性问题、意见建议等形成总体评价,向居委、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进行同步反馈,并将总体情况同时通报给物业公司总部,有效推进纵向监督。

业委会成员不仅是小区居民民主推选出来的居民代表,同时他们也是社区自治组织的最小单元格。业委会自发、主动带领小区居民化身“考官”,履行自身职责,有效监督与协助物业管理部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力,真正激发居民参与小区共建美丽家园的主动性,推进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的有效融合。

另据悉,今年,浦江镇社区中心把党建引领下的居民自治监督模式在聚缘居委先行先试,并以此作为自治家园创建中的一项创新载体。在推行的过程中,将结合碰到的一些瓶颈和困难,不断进行探索和完善,从而形成一种在社区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居民自治监督“聚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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