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5月16日电(记者杜康)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上海首次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管控,划定禁止使用区。排放不达标的推土机、起重机、叉车等机械将禁行。管控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已陆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核发的工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是上海环保管理的薄弱环节。目前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约10万台,排放等级较低的国0和国1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占到了40%以上,排放超标率高达30%以上。
为此,上海划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加强环境监管。
目前进入管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指装配有柴油机,从事建筑和市政施工、港口作业、企业场(厂)内作业、农业生产和园林作业、机场地勤服务等作业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等。
建筑与市政工程机械方面,如推土机、多斗挖掘机、打夯机等土方工程机械,钢筋混凝土工程机械,起重机械;港作机械包括起重机、输送机、集装箱机械、搬运机械等;场(厂)内机械包括固定平台搬运车、牵引车、叉车等;农用机械包括稻麦收割机、肥料机械、耕作机、机动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皆为进入管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介绍,此为上海首次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管控,将适当给予一定的缓冲时间,分两阶段进行实施。第一阶段自今年10月1日起,外环线(含)内区域禁止使用国I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第二阶段自明年10月1日起,外环线以外区域禁止使用国I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据悉,自5月1日起上海已陆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核发的工作。根据规定,在用的机械必须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并“上牌”,新购机械也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